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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=大眾專欄作家 金泰勳 (2008.03.28 15:54)


不少人經熟人介紹認識異性後陷入苦悶。

有過幾次約會。對方說不上很熱情,但氛圍也不冷清。在咖啡屋喝了茶說了話,還看了電影喝了啤酒。對方很有禮貌地微笑着給叫出租車說“我會跟你聯系的!”兩、三天來一次電話,雖沒有公開地說示愛的話,但也留下了“祝你一天好運”之類溫馨的短信。走到這一步女人們就要問:“請告訴我男人的秘密,現在這個人到底想什麼呢?”

記得我曾在該專欄說過,這就是“不冷也不熱”的交往,因為他覺得扔了可惜,爭取又不滿意。那麼應該約會後各奔東西,可事情又不是那麼簡單。因為還留有對對方的一些好感,或要想變成自己人的心理。約會嘛一年可進行365次,而要遇到自己的意中人可不是那麼容易。總之,這正是左右為難,難以自拔的境地。

讓我引用電視臺一位熟悉的“戀愛大師”的哲學來分析一下這一事例。

他的哲學有四個原則。一是“世界很大人又多”。就是說,不要認為世界上只有眼前的這個人。要是盡了心對方的反應還是不怎麼樣,就應該試試另行找人。問題是總覺得可惜,仍然想有沒有辦法抓住那個人的心。

二是“女人是女人,男人是男人”。看起來非常生物學,但實際上很有幫助。見了幾次面,可對方為什麼不沉迷於我呢?回答很簡單,就是因為我作為男性或女性的魅力不足。男性和女性的傳統的形象就最有吸引力。沉穩的氣質、遊刃有餘的動作,這些都是使男人富有魅力的因素。反過來,打扮得體的外貌、溫柔嫵媚的反應,則是使女人成為女人的條件。在對對方的反應感到失望之前,是否應該檢查檢查自己的狀態呢?

第三是,“和我約會的人一定有自己的打算”。這是個很明確的定義。對方的金錢和時間不會多到可以隨意浪費的程度。總之是對我有所圖,才會和我見面!那麼,圖的是什麼呢?單純的打發時間?用愛情來撫慰受傷的靈魂?其實,無論是什麼都沒關系。為了把對方置於自己的影響力之下,應有效地利用這一點。也就是說,對自感人生無聊的對象,要用幽默和活動去誘惑;對沉浸於孤獨的人則要用愛情和親密來攻克。所謂的愛情,不就是向滿足自己需求的人產生的自然情感嗎?

最後是第四條,“我變對方也會變”。就是說,不能自己一點也不變,卻奢望對方會喜歡你。如果你給對方的第一印象不夠深刻,那麼你就要換一家美發室,並更新衣櫃里的衣服。應從乞求愛情轉變為堂堂正正地示愛。愛情也沒有“免費的午餐”,也要支付代價。

雖然我個人不會對上述法則全盤認可,但擁有這種“自己的戀愛觀”很重要。很多人都輕視所謂的“男女戀愛法則”,但他們往往會一敗涂地。

在為安慰失戀者而準備的酒桌上,我曾向他們問道:“你的戀愛觀是什麼?”聽到回答沒一個是靠譜的。他們只會像念散文一樣,用華麗的詞藻說“愛情如何如何……”。如同在上路前要檢查汽車的導航設備一樣,在戀愛前也有必要樹立自己的戀愛觀。在其他人眼里,這可能會是很可笑的“十戒命”,但對於不想在陌生的地方失去方向的旅行者而言,卻是必要的。




*有幾次跟很投緣的男生date完~ 覺得有發展的機會....
回家開心的在床上打滾著 好運來到~
然後就在看著好幾天都不響的手機中 結束..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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